一、業務介紹
成員單位在公司的存款業務分為活期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證金存款。
1.活期存款:1元起存,無固定期限,成員單位須在公司開立人民幣活期存款結算賬戶。
2.協定存款:公司與成員單位簽訂《單位協定存款合同》,約定最低存款額度、利率、違約責任等相關事項。
3.通知存款:50萬元起存,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和七天,本金一次存入。通知存款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支取金額為10萬元。
4.定期存款:1萬元起存,存期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本金一次存入。定期到期當日系統自動解活,無需手工支取。
5.保證金存款:成員單位根據合同約定,需向公司提交業務保證金。
二、業務辦理所需資料
1.協定存款需提前與財務公司簽訂《單位協定存款合同》,約定最低存款額度、利率、違約責任等相關事項。
2.通知存款存入:成員單位通過柜臺辦理需填寫通知存款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章辦理;通過金融服務系統辦理存入無需提供紙質申請。
通知存款支取:成員單位提前預約支取時間,憑通知存款證實書和加蓋預留印鑒章的通知存款支取申請書支取本息;通過金融服務系統辦理支取的,只需預約,無需提供紙質申請。
3.定期存款存入:成員單位通過柜臺辦理需填寫定期存款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章辦理;通過金融服務系統辦理存入無需提供紙質申請。
定期存款支取:系統到期日自動支取,無需手工操作,若成員單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需提供定期支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章或金融服務系統提交支取申請指令。
咨詢電話:康老師 028-87898981